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

天下奇闻 2025-04-29 17:54www.nkfx.cn天下奇闻

在贵州瓮安四中的阴暗角落,一场残酷的校园霸凌引发了轰动社会的悲剧。年仅15岁的陈泗翰,长期受到学生李某某等人的无情欺凌。这一切,终于在某个春日午后的冲突中爆发。

那一天,陈泗翰在食堂排队时,李某某故意踩踏他的脚部。午餐后,李某某更是带着同伙两次围殴陈泗翰。随后,又将陈泗翰强行拖至校外的小巷,持刀威胁他“单挑”。在这场生与死的较量中,陈泗翰的背部被刺伤,肺部受损,他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进行了自卫反击,刺中了李某某的胸部,导致李某某死亡。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法院的审理,陈泗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需赔偿死者家属11万元。判决的理由是双方均持有刀具,陈泗翰的反击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这一判决引发了争议。陈泗翰的家属和他的同学们认为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联名请求轻判。公众也质疑判决对校园霸凌受害者的保护是否足够,法律学者也呼吁完善未成年人防卫权的认定标准。

在狱中,陈泗翰并没有放弃自己。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内坚持学习,通过自考取得了法律专业学历。他在狱中还组建了一支乐队,用音乐来慰藉自己的心灵。由于表现良好,他获得了减刑,于2022年提前出狱。

出狱后的陈泗翰决定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保护那些受到霸凌的受害者。他计划成为一名律师,帮助那些像他一样的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他的经历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霸凌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持续讨论。这起案件也成为了国内校园霸凌与正当防卫议题的典型案例,推动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法律救济途径的关注。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让每一个受到霸凌的孩子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支持。也希望更多的孩子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向校园霸凌说不,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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