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院发布悬赏令 最高可得88万元奖励
中新德国网秦皇岛报道,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今年的首条悬赏令,旨在保护债权人权益并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这一悬赏令针对一起执行案件,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公民给予最高达人民币88万元的奖励。
该悬赏令针对的是编号为(2014)秦法执字第133号的案件。被执行人为秦皇岛晨和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金海湾C区6-3-2801、2802号。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亚娟担任执行董事。被执行人需要履行的债务本金高达8850.88万元,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
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悬赏令提供了详细的奖励机制。如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帮助法院收回全部或部分执行款项,法院将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给予举报人奖金。如果被举报的非现金财产最终直接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奖金将按照抵债金额为基数计算。秦皇岛中院承诺在依法处分举报的财产后30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支付悬赏金给举报人。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话或其他认为方便的方式提出举报。举报电话为0335-361479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秦皇岛中院将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登记举报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举报工作。为了保护举报人的利益,防止打击报复,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和提供的线索严格保密。
这一悬赏令的发布显示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决心。在法治社会中,通过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执行效率,从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此举也进一步彰显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我们期待这一悬赏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促使更多人参与到监督执行工作中来,共同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力量。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法院更多的支持和理解,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