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再回应盗摄飞驰人生2
薛之谦,一位在娱乐圈颇具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观影《飞驰人生2》后发布长文,将电影画面融入其中,这一行为随即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争议。事件回溯于2024年2月16日,关于这一事件的核心,薛之谦先后两次公开回应了关于“盗摄”的质疑。
首次回应中,薛之谦以打油诗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诗中透露出他对自身行为的自信,并似乎暗示电影主创对其影评表示感谢。而当晚,他转发了央视新闻关于“法律无‘盗摄’定义”的报道,并发表评论。他的言论被解读为对网络舆论和流量经济的讽刺,同时也表达了对文字影响力的深刻认识。
那么究竟什么是“盗摄”呢?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解读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盗摄”概念。他认为,未经许可传播电影片段可能构成侵权,但如果是拍摄少量画面用于个人评论或宣传,则可能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与此也有律师指出,薛之谦的行为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并未违法,但在行业规范及社会公德层面仍存在争议。
此事在业界和公众之间也引发了热烈的反响。一些业内人士公开反对屏摄行为,强调版权的重要性。例如,百老汇电影中心呼吁公众文明观影,拒绝屏摄。而部分网友则认为,薛之谦并未将拍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且客观上为影片做了宣传,因此无需过度批判。
此次事件的核心争议点之一是公众人物的示范效应。批评者担忧,薛之谦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可能误导粉丝效仿,损害版权保护意识。另一个争议点是“合理使用”的边界模糊。由于法律界对于“个人评论”与“侵权行为”的界定尚未统一,导致舆论产生了分歧。
此次事件不仅揭示了公众对版权认知的差异,也反映了娱乐行业规范与法律解释之间的空间。在娱乐与法律交织的当下,每一个公众人物和网友都需要对版权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和更负责任的行为。行业规范与法律解释也需要与时俱进,为公众提供明确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