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及使用情况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天下奇闻 2025-05-23 07:16www.nkfx.cn天下奇闻
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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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厅(局)及红十字会,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及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及红十字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在此对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提出以下重要通知。
一、资格获取
红十字会要进行公开募捐,必须先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在审核通过后,直接向红十字会发放该证书。
二、募捐活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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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红十字会需依法制定详细的募捐方案,并依照相关规定报同级民政部门备案。确保募捐活动有序、透明进行。
三、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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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红十字会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募捐,必须在民政部统一或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四、信息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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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公开募捐的透明度,红十字会应定期在民政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的进展和使用情况。每年还需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责任
民政部门依法对红十字会接受的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每一笔捐赠都能合理、有效地用于公益事业。
我们期望各级红十字会和民政部门能够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公开募捐活动的顺利进行,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特此通知。
民政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日期:2017年9月8日
原标题:关于规范红十字会公开募捐活动的通知
此通知一出,无疑将为我国红十字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带来更加规范的操作流程,为公众打造一个透明、公正的捐赠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公益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