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社会头子
涉黑头目及其犯罪实录:重庆地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一、主要涉黑头目及其犯罪事实概览
谢才萍,罪状骇人:她长期开设并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护场敛财数千万元,背后更有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的庇护。2009年,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赵某某,恶行累累:自2006年起,他在重庆巫山、新疆乌鲁木齐等地开设,通过高利贷、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疯狂获利。其恶行导致1人重伤、4人轻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没收全部财产。其背后的保护伞亦受到法律制裁。
王天伦,垄断行业:他通过暴力威胁垄断重庆41%的猪肉市场和70%的生猪供应源,涉及多项罪名。2009年,他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最终被判死刑。
陈知益,残忍至极:2004年组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敲诈勒索等犯罪,导致3人死亡、2人重伤。他与官员勾结,扩大非法经营,最终被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
王平,客运霸主:长期控制重庆客运行业,经营敛财上亿,制造恶性事件。潜逃18年后落网,于2020年9月被判处死刑。
樊奇杭与杨天庆,暴力犯罪:两人均涉及组织、暴力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最终均被执行死刑。
二、案件特点与共性剖析
这些涉黑头目犯罪案件具有鲜明的特点:经济垄断与暴力犯罪紧密结合,黑恶势力往往渗透于行业之中,排除异己、攫取暴利。公职人员的庇护成为黑恶势力生存的温床,形成“政商黑”利益链条。部分组织活动范围广泛,甚至跨境犯罪,增加了侦破难度。
三.重庆打黑成效显著
重庆在扫黑除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法院推行“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机制,彻底摧毁涉黑经济基础。严惩保护伞,查处数十名民警、税务人员等公职人员,切断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这些举措为社会的安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