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外链分享新规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深入发展,视听内容的传播愈发广泛,特别是微信生态内的传播现象尤为突出。为了更好地规范微信内外的视听内容传播,保障用户权益,我们有必要对相关内容传播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一、视听内容传播限制
对于视听内容的传播,我们设定了严格的资质要求和分享形式调整。未获得《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平台,不得在微信生态内以任何形式传播视听节目内容。这不仅是对无证短视频平台的直接限制,更是对整个行业规范的一次重要举措。在分享形式上,我们要求采用合规的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传播,严禁使用任何可能绕过监管的技术手段。
二、营销活动规范
针对日益增多的营销活动,我们也设定了相应的规范。禁止包含“砍一刀”、“帮我加速”等诱导性操作的营销活动,避免对用户造成过度打扰。对于虚假拼团、无明确规则的拼团链接,我们也一律禁止在朋友圈传播。
三、用户隐私与交互安全
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是我们重点保护的对象。我们禁止通过外链拉取用户头像进行二次加工或营销行为,防止滥用用户个人信息。涉及敏感类目的外链需通过严格审核,高风险内容无法通过加急审核通道。
四、导流行为管控
为了确保用户的安全和交易流程的正规性,我们明示或暗示引导添加微信/电话等私域联系方式的行为。外链中不得引导用户通过非微信平台完成交易,确保交易流程受到平台监管。
我们强调,以上规定的执行将采取分级处罚机制。对于首次违规者,我们将限流警告;对于多次违规者,我们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甚至封禁账号。我们希望所有参与者能够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微信生态环境。
在数字化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我们的规范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我们将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这些规定,以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保护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