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绿化带停一夜车被罚1500,城管局:按500元

灵异故事 2025-03-29 19:39www.nkfx.cn灵异事件

南都记者针对近期事件联系了龙华城管局的工作人员。据了解,7月29日,观澜街道的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三辆违法停放在公共绿地上的小型轿车。这些车辆停放在了观澜街道桂香社区桂花路上的一片公共绿地,显然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停放车辆”。第六十九条也明确指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将按照所占用或损毁绿地面积的大小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停放在公共绿地上的车辆当事人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通知书》,并根据车辆实际占用或损毁绿地的面积进行了罚款处理。其中,李先生因其车辆违法停放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可能没有发现其他车辆被开具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通知书》,也许是因为那些车辆已经驶离。至于李先生被罚的车辆实际占用的绿地面积并不止3平方米,所以对其处以1500元的罚款并不算高。这样的处理方式完全是根据法规来的正常操作。

龙华城管局对于李先生的反馈表示感谢,他们希望广大市民能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城管局的工作。也鼓励大家积极举报类似的违法行为,共同监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通过这样的合作与监督,我们的城市将变得更加美好。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公共绿地的保护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共同努力。请大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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